非营运小型乘用车取消报废年限规定
据悉,新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将于年内出台。与现行标准相比,新标准将取消非营运小型、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,对其他车型的延长报废年限进行调整,把行驶里程从强制报废指标变为参考指标。但是,新标准强化了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、节能、环保指标,并且对车辆排放要求将更加严格。
据了解,商务部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中,弱化了对汽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指标,非营运车辆只要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就可以上路,但是新标准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。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中提出: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后第21年起、专项作业车自注册登记后第16年起,其安全技术检验增加功率检验项目;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及专项作业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,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%或最大净功率的65%。
同时,新标准还提出,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,安全不合格、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;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,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。
|